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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 光 工 程” 之 我 见

 

  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规范好灌区用水市场,一直是夹马口引黄人探索的课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夹马口管理局从 1999 年 2 月 5 日开始在全灌区实施以“一票收费,配水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阳光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几经充实完善,取得了目前夹马口 50 万亩灌区用水市场井然有序,杜绝农民用水过程中加价、加码、搭车收费等现象,真正减轻了农民负担;管理局水费回收达到 100 %的明显效果。

  具体做法:

  一是根据每条斗渠所辖灌溉区域成立“斗管会”。斗管会选举产生斗长,斗长具有法人资格,对斗渠具有独立的经营权。

  二是规范斗管费收取标准。其标准由各行政村牵头,根据渠道状况逐斗提出申请,经乡经营管理站核定,报运城市物价局备案,各受益乡镇水管站监督执行。

  三是各种费用 ( 水费、斗管费、斗建费等 ) 实行一票分项收取,杜绝搭车收费。

  四是各水量交接处设计透明牌,将水价、流量、供停水时间三公开。

  五是配水到户,建立农户用水账,每季用水结束,张榜公布水费收缴情况,并填写到户表。

  六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快捷、准确解决“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数据庞大,计算繁琐等困难,建立触摸屏、电话水费查询系统。

  实践体会:

  “阳光工程”是大中型高扬程泵站灌区管理的有益尝试。近年来,夹马口灌区由于实施“阳光工程”,农业用水保障有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到位,农民经济收入逐年提高。改善灌区农民生活条件的同时夯实了工程赖依生存的基础,也吻合了管理局在实践中确立的农民、工程、职工“三赢”管理,目标,工程处于可持续发展态势。

  “阳光工程”是缓解水经营者与用水农户矛盾的有效方法。实施“阳光工程”,提高供用水各个环节透明度,搭筑公开、公平、有序的用水市场平台,取缔了过去“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农民用水心中有数,掏钱明白,消除许多过去对配水人员的不必要误会,用水农户没意见,水经营者也坦然。一个水经营者为农户,农户为水经营者的人际关系逐渐形成。

  “阳光工程”是廉洁自律的重要手段。过去在农民灌溉用水过程中,的确存在加码加价搭车收费现象。但由于当时水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普遍性较差,一来农民看不懂,再者管理局容易疏忽,滋生了极个别涉水人员犯有严重经济问题。实施“阳光工程”,规范了涉水人员的行为,提高了涉水人员的素质,树立了管理局在灌区农民心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