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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水价改革  促进灌区发展
袁恒太  朱 槿

 

  [摘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灌区如何发展,水价是一个关键环节。夹马口引黄管理局紧紧围绕这一要素,在水价形成、收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创新,在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促进了灌区不断扩大,工程得到良性可持续发展。
  [主题词] 水利 价格 改革

  夹马口引黄灌区是山西省一座大型提黄灌溉工程,泵站综合提水能力为20立方米/秒,灌溉面积3.34万hm2,是运城市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证。2000年被水利部列为大型灌区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02年,水利部、人事部联合授予管理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灌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管理局从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入手,引入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新理念,紧紧围绕"基点、重点、热点、支点",积极探索工程管理及水价改革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体制创新是基点,激活运行机制


  过去,旧体制下的灌区,在管理工作上矛盾、弊端甚多,例如供水、用水"两脱节",管护、使用"两张皮",权利、义务"两失衡",灌区、农户"两分离",干部、群众"两相疑"等现象。如何有效改变这"五两"现象,从1997年开始,管理局就把体制创新做为一切工作的基点。以局机关内部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按照"行政机构宏观调控,经营实体独立经营,后勤部门全方位服务"的体制改革总思路,开始对原有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一系列改革。将行政职能机构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实行事业化管理,各经营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各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产权明晰,责权分明,协调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接着,管理局从2000年开始,又对全灌区的斗渠管理机构进行改革,以斗渠为单位组建具有法人地位的"斗管会"。这是在管理局和村民委员会双重监督下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群众管水组织,由国家、集体和用水农户三方代表组成,具体实施对斗口以下的用水管理。
  在市场经济的社会大背景之下,培育、建立和完善农业用水灌溉市场,是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在这方面,首先确立了"水是商品"的科学概念,提出了"模拟法人主体化,独立核算企业化,层层买卖市场化,承诺服务公开化"的管理理念。"模拟法人主体化"就是让管理局内部各经营主体拥有经营自主权,在灌区内部按法人对待。如夹马口泵站,在管理局内部是一个独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管理局只任命站长,并按照上水量和指标完成情况支付工资和费用。"独立核算企业化",就是各水经营主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层层买卖市场化"就是牢牢树立"农民用水需求就是市场需求"的观念,冲破以往行政命令上水的束缚,以市场需求调节供配水;为搞好水市场经营服务,对发生水经营行为的各个实体,确立为买卖关系,实行内部经营市场化。泵站是水商品生产单位,干、支、斗渠各经营主体是销售单位,农民是水商品的消费者。各单位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泵站根据要求按合同"及时、足额、平稳、高效"供水,农民对水商品的使用享有消费者的一切合法权益。
  为使这个初步形成的农村灌溉市场科学有序、规范高效地运转,我们还自行研制开发了灌区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在整个灌区建立区域网络,供、配、用水各个环节数据全部录入数据库,互通互联,实现资源共享,使3.34万hm2灌区达到"车间化"管理。改革,是社会发展的"推进器"。上述这些体制和机制的变革,给整个灌区带来了勃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二、水价改革是重点,扩大管理范畴


  理顺水价关系,积极探索比较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是灌区改革的重点。过去,灌区收取的水费,只是物价部门核定的斗口水价。而斗口以下渠道的建设、维护及管理费用并没有纳入价格管理的视线和范围。这个环节水费收取的管理空挡,客观上成了"暗箱操作"和加价加码行为的温床。临猗县七级镇有个村原配水员,在一次配水中,支渠按0.083立方米/秒的流量放水,而他在与用水户结算时,却按0.094立方米/秒的流量计算,多计水方10177方,从中加收水费3512元。其他地区类似情况比比皆是,这不仅严重扰乱了灌溉市场,而且加重了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
  要真正施惠于民,就必须把改革的重点和注意力投到整顿中间环节上来,将原先只管"斗口水价"的视野范围延伸扩大,把斗口以下各供水环节的费用一并纳入水价管理的范畴。通过实践,1999年在全灌区全面推行 "一票收费"。所谓"一票制",就是全灌区实行统一供水票,一张票上分别列明向用水户所有收取的各项费用,明确注明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斗口水价以及水价外收取的斗渠管理费与斗渠建设费,水票开具的合计费用即为"终端水价"。除此之外,用水户不再负担其他任何费用和劳务。按照物价部门要求,各项费用标准的确定由"斗管会"根据各斗渠实际情况分别测算(斗管费包括斗长配水工资、护渠费、办公费、清淤除障费、渠道维护、小型泵站提水费共六项费用),经乡政府和管理局统一审核,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费用标准一年核定一次。为确保这两项费用专款专用,我们对收取的费用由各支渠管理站单独建帐,严格管理,同时录入微机,加强监督。斗长在完成工程的维护、清淤、整修、铲草等工作后,凭"斗管会"主任审批条据,经支斗渠管理站验收、审核后,才能报销开支。年终,由支斗渠管理站负责向用水户张榜公布当年斗渠财务收支情况。
"一票制"的实施,为从源头上彻底杜绝加价加码现象提供了制度保障。由于全灌区按照市场规律实行合同制供水,层层建立了买卖关系,用水户预购的水票,其实就是一份供用水合同,真正做到了"清清楚楚一张水票,明明白白用水掏钱,高高兴兴一次付款,实实在在维修管护"。广大用水农户高兴地称赞道:"一票收费就是好,水价再也乱不了。改革新风拂田野,百里灌区笑声高"。


  三、治乱减负是热点,保证水务透明


  体制的创新,机制的激活,水价的理顺,效能的提高,都必须在本质上体现和反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治乱减负是当前农村的"热点",是广大农民关注的"焦点",也是"三个代表"教育成果在农村反映的"亮点"。启动"阳光工程",实行水务公开,提高用水透明度,无疑在完善农村灌溉市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有着积极而深远的社会意义。
  首先,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用水知识及相关政策,印制了36000余份《用水农户手册》免费发放给每户农民,使农民不仅了解了用水法规,而且学会了测核水量,掌握了水费计算办法。与此同时,为使配水环节真正做到流量、时间、水价"三公开",我们还在各个供水点设立了"透明碑",包括流量查对栏、水价公布栏、服务承诺栏、举报电话等,这样就把整个供配水过程的每个环节工作,都直接置于广大用户的监督之下。此外,为加强对水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管理局在机构改革中特设了"水政监察中队",于灌季进行田间巡查,对配水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为使"阳光工程"确实洒满阳光,管理局还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设立了电话水费查询系统和触摸屏水费查询系统,用水户随时都可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查询自己和他人的用水量及交费情况。
  科学解决农业用水的计量问题,是水价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取信于民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提高计量精度,我们在全灌区的所有引水口,都配齐了量水设施,每次灌季结束,都要进行校核,使量水的"秤"达到准确无误。在供配水环节中,泵站向干渠供水,由双方共同设立的测流站计量;干渠向支渠配水,由巴歇尔量水槽计量;斗口以下配水,由无喉道量水槽计量。目前,全灌区共有量水设施863处,其中流速仪测流站1处,巴歇尔量水槽17处,无喉道量水槽845处。
  通过上述现代化的监督控制手段、民主化的群众自治管理和公开化的"阳光工程"的实施,这个灌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各项量化指标和工程效益明显提高。2001年,整个灌区斗口以上支渠利用系数由1997年的66%跃升为76%,泵站单方水耗电量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295kw·h下降到0.276kw·h,泵站上水稳度由95%提高到98%,水费回收率达到100%。仅以上4项指标的提高,管理局就直接增收200余万元。
  在给管理局带来明显效益的同时,广大农民用水户更是改革利益的直接受惠者。以前,对于行政命令的"政治水"、不正之风的"权利水"和利益交换的"人情水",群众意见很大,因为这些费用都直接转嫁给了用水户。仅1998、1999两年间,群众举报此类案件的就有 12起,多加给用水农户的经济负担1.5万元。过去,农村中通过收取水费"搭车"乱加价、乱收费的现象比较普遍。临猗县七级乡的一些村,有一年渠道根本没有清淤,但来年夏浇时却向用水户加收了"清淤"费,而且总共收了多少也无帐可查。东张镇以前多年一直将"伤残人扶助费"列入水费向农户征收。个别村的民办教师工资、村干部补贴、民兵训练费、修油路、建巷道等,甚至有些"招待费"也搭在水费中一并收取。临猗县庙上乡水管站1996、1997年时,擅自将一方水加价4分钱,仅此一项就多收农民水费9万元。难怪群众反映说:"农业水价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体制改革前,由于是按行政区划逐级配水,从泵站源头到各用水户地头,要经过多个供水环节,不仅削弱了用水强度,延长了灌溉供水时间,而且由于收费环节多达三级,层层加码,无形中加重了农民的水费负担。现在,变三级交费为一次性收费,农民负担明显下降。平均每亩浇地成本比原先少6元,全灌区总共可为农民减负160万元以上。


  四、价格杠杆是支点,促进节约用水


  我国水资源贫乏,节约用水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价格,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特的经济杠杆作用是不可忽略也是不能替代的。近年来,我们在理顺水价关系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到抓住这个"支点",利用价格杠杆,遵循价值规律,促进节约用水。
  过去,由于产权不明晰,加之管理混乱,对水利设施投资较少,灌区内斗渠渠道防渗率普遍较低。渠道破损严重,跑、漏、渗水现象很普遍,致使农民浇地成本加大。临猗县庙上乡有些村最高时每hm2达1470元,农户只好弃黄打井。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请示物价部门同意后,在井灌区内对引黄灌溉者实行优惠水价,每方水下调3.3分。自1999年这一优惠政策出台后,灌区的引黄灌溉面积扩大了0.13万hm2,不仅使国家水利工程的规模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而且在有效利用地表水,减少开采地下水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近几年来,由于水价的适时调整,广大农民的节水意识普遍增强。以前粗放的大水漫灌的传统方式得到大大改进,将以往的大畦改为节水型的小畦,有效地提高了水的利用率。据测算,以前每亩次用水量一般在72方左右,现在减少到65方左右。再加之渠系配套投资加大,管理维护明显加强,水的有效利用系数大大提高,由四年前的67%提高到现在的76%。在灌溉面积比以前扩大0.6万hm2的情况下年节约用水970万m3。
  实行价格浮动,调节灌溉市场,也对节约用水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在每年春浇初期,区域内水资源相对丰富,农民的用水积极性不高。我们便下调水价,鼓励农民及时灌溉,促使灌溉市场趋于繁荣。而在旱象严重,水资源十分紧张的夏浇高峰期,我们便在物价部门批复的范围内适时适度上调水价,促进农民节约用水。利用价格杠杆削峰平谷之后,不仅使水资源的利用率大大提高,而且也为节约用水营造了一个调节自如的市场环境。
  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牢固树立"支农就是工作,利民就是责任,供水就是服务"的理念,将亲农、护农、富农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把百里灌区建成了洒满阳光的热土,泽惠百姓的乐园,孕育希望的田野。

  

  作者简介:袁恒太,男,1958年出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4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水利水电专业,现任运城市夹马口引黄管理局副局长


二00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