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农水函 [2009]823 号《关于召开加强灌区泵站管理座谈会的通知》精神,结合夹马口灌区的实际,对加强和改进泵站灌区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支撑灌区长足发展的基础。
能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灌区的长远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从夹马口灌区近 50 年来的运行、管理和实践总结,农业灌区必须要把“农民增收、工程发展、职工受益”三者利益的切合点作为灌区管理的大目标,把“及时、足额、平稳、高效、公开”供水作为工程建设和为农民服务的质量标准。
鉴于灌区属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灌溉用水要向农民收取水费,而执行水价又达不到完全成本水价,这就决定着灌区必须走“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发展道路。从 1998 年开始,夹马口灌区就开始实行事业性质、“模拟企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即把灌区内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具体从事水经营实体 ( 泵站、干渠、支渠 ) 分开。管理局按“事业化”的行政管理,泵站模拟“工厂化”的企业管理,灌区模拟“商业化”的市场管理,泵站、灌区和农户之间层层建立买卖关系。通过运作后,灌区各项指标不断创新、农民收入连年增加,职工待遇不断提高,实现了既定的管理目标。实践证明,事业性质、“模拟企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比较适合北方灌区特别是水价成本较高的高扬程泵站灌区的管理和发展。
二、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灌溉用水具有资源和经济两重性。我理解,资源性,就是要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优化配置”。通过政府宏观决策,从战略、方向上把握和实现。比如《山西省大中型泵站灌区电价水价补贴管理办法》,就是政府通过采取降低电价和实行政府补贴,来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经济性,就是要实现其商品属性。应遵循“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主导思想,以降低水的成本,提高水的利用率、提高水的生产率、提高水的生产值为目标,进而达到水的“高效利用”。灌溉用水的资源性主要靠政府实现,灌溉用水的经济性主要靠灌区实现。
全国灌区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水资源充分、以防洪为主的南方排、灌灌区,二类是干旱缺水、水的成本低的自流灌区,三是干旱缺水、水的成本高的高扬程泵站灌区。对这三类灌区,特别是高扬程泵站灌区,水的成本比较高,决定着它对水的管理必须按照商品化来运作,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这种机制,必须是建立在国家颁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基础上,通过利用价格杠杆来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就目前泵站灌区如何建立科学水价机制,我认为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 、根据各个泵站和灌区的不同情况,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定价;
2 、灌区的准公益性质,决定水价的制定还必须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否有利于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单方水的生产率”;
3 、引黄灌区的水价应和各灌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水价过高,无疑会加重农民负担,不利于农民增收;水价过低,又会造成灌溉浪费水,不利于节约用水。在工程提水能力和水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会导致灌区灌溉保证率降低,实灌面积减少。
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水资源配置所出台的一系列水价措施, 灌区应无条件执行。但也不能放弃成本核算,灌区一定要按成本进行管理,否则不可能实现灌区的管理目标。对运行成本和执行水价之间的差额部分,应由政府来补贴。具体补贴方式,最好与国家之前惠农的各项补贴一样,直接补贴到用水农户。一是有利于促使灌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避免灌区虚报、乱报供水量,套取水费补贴,加重财政负担;三是避免灌区与有关单位串通一气,搞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四是农户凭到户水票领取补贴,拿到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钞票,感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建立健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规范末级渠系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发改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精神,灌区在末级渠系管理体制改革中,应结合灌区各自的实际,建立各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来管理和服务农民用水,以达到节约用水、降低成本、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单方水生产率的目的。
通过在夹马口灌区的具体实践,我认为:
1、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应该以水价成本核算交接点为界线,来确定群管组织和专管组织的管理范围。即以斗口为界,斗口以上工程由专管机构 ( 灌区管理机构 ) 管理,斗口以下由群众管水组织 ( 农民用水者协会 ) 管理。
2、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 农民用水者协会 ) 不宜过大。因为大多数农民只关心自己和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水事经营,所以,在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应以斗渠为单位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3 、至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后的发展方向,要根据以后农村发展的水平、农民素质的提高、土地流转和劳务流转等因素决定,通过农民自愿、自发地合并,逐渐来扩大。
二 00 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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