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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时报》2000年10月2日

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效益工程

——临猗县夹马口扬水工程管理局水务公开纪实

记者 马茂红 朱瑾

 

 临猗县夹马口扬水工程是一座大型提黄灌溉工程,灌区内有行政村135个,农户3.7万户,灌溉面积数十万亩。去年以来,在局长张学会的领导下,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实施水务公开,农民负担减轻了,灌溉面积增加了,群众满意了,效益提高了,受到省地县的表彰。

    "只有心中装着老百姓,水利事业才会健康发展"

    局长张学会同志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因为我们的水是卖给他们的。只有心中装着老百姓,时刻为老百姓想事办事,水才能多卖,我们的水利事业才会健康发展。"为此,在他的带领下,经过对灌区调研发现,过去由于管理工作粗放、电费上涨、水价调整及某种程度的用水市场混乱,致使亩次浇地成本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农户的用水积极性。特别是一些有头有面的人浇地不掏钱,多数农户用水掏高价钱,个别管理人员挣大钱,用水关键时期,农户毫无讨价还价余地,眼巴巴地看在眼里气在心头。为改变这种不良现象,今年初,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灌区实施"阳光工程",即:配水到户,全方位提高供用水透明度,取缔一切不合理收费,降低亩次成本,减轻农民负担。

"阳光工程就是民心工程、效益工程"

   加价、加码收费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此该局从四个方面强化水务公开的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群众管水组织。由各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推荐,任命热爱水利事业、作风过硬、办事公道、有业务能力的斗长196名,颁发斗长证,健全了最基层的群众管水组织。为加强监督制约,规定斗长不能由村、组干部兼任。对成绩突出、服务热情、能遵守规章制度的斗长,分年度进行表彰。对违反规章制度、群众意见大的斗长,由公安水政科牵头查请问题,吊销斗长证,取消水经营权。对问题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明确规定农民浇地费用由斗管费和物价部门审批的水费组成。斗管费包括斗长工资、护渠费、办公费、清淤除障费、斗渠建设费、高灌再提费,其标准由各行政村牵头,逐斗根据渠道状况等提出申请,经乡镇经营管理站核定,各水管站备案监督执行。水费收取经地区物价局批准,将应收取的各项费用,用管理局统一水票分项收取,杜绝了加价、搭车收费等行为。三是加强计量管理,杜绝加码收费。对全灌区的所有引水口,配齐了量水槽,真正做到有渠有"槽",有槽必"用",用槽必"准"。四是加大水务公开的监督力度。为了提高农户的用水知识,增加用水透明度,管 理局组织了"阳光工程"宣传车,深入灌区各村组,发放〈用水农户手册〉宣传用水知识,提高用水者的素质。同时在各个供水点设立流量查对栏、水价流量公布栏、承诺服务栏、举报电话等。组建灌溉稽查队,进行田间地头巡查,对配水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监督,并解决农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研制开发节水灌溉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建立用水帐,设立自动查询电话,可供农户随时查询有关情况,真正实现农村、水务公开。

    "阳光工程"使老百姓尝到了甜头,用水积极性大大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