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山西省夹马口灌区水费回收率边续四年达100%,受到汪恕诚部长的点名表扬。在灌区改革艰难进行的今天,记者走访了山西省夹马口引黄管理局。
体制:实行"事""企"分开
面对灌区诸多的问题,夹马口引黄管理局首先从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入手。1997年,他们提出了"行政机构宏观调控,经营实体独立经营,后勤部门全方位服务"的体制改革方案。行政职能机构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实行事业化管理,各经营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各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产权明晰,责权分明,协调高效"的良性运作局面。
2002年底,夹马口灌区开始对斗渠管理进行改革,对斗口以下实行群众管理,以头渠为单位组建"斗委会",由群众民主选举斗长,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发斗长证。目前,全灌区共成立189个"斗委会",占全灌区斗渠机构的90%。"斗委会"经过注册、登记,具有法人地位,负责招标、推荐斗长候选人,召开用水户会议,做好本斗渠用水农户的灌溉服务工作,保证斗渠工程设施的保值保形。由于农户直接参与灌溉管理,用水积极性大大提高,渠道维修有了专人负责,工程效益得到良好发挥。
机制:企业化运作 市场化操作
夹马口灌区首先确立了"水是商品"这一概念,提出了"模拟法人主体化、独立核算企业化、层层买卖市场化、承诺服务公开化"的管理理念。
模拟法人主体化就是让管理局内部各经营实体拥有经营自主权,在灌区内部按法人对待。如夹马口泵站,在管理局内部是个独立实体,具有法人资格,管理局只任命站长,并按照上水量支付工资及费用。独立核算企业化,就是在模拟法人基础上,各水经营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层层买买卖市场化就是牢牢树立"农民的用水需求就是市场需求"概念,打破以往行政命令上水的束缚,以市场需求调节供配水。为搞好水市场经营服务,对发生水经营行为的各个实体,确立为买卖关系,实行内部经营市场化。泵站是水商品生产单位,干、支、斗渠各经营实体是销售单位,农民是水商品消费者,各单位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动作,泵站根据要求按合同"及时、足额、平稳、高效"供水,农民对水商品的使用享有消费者一切合法权益。
2001年,夹马口灌区斗口以上水利用系数由2000年的74%提高到85.3%,泵站单方水耗电量由原来每立方米0.295千瓦时下降到0.265千瓦时,泵站上水稳度由95%提高到98%。仅以上4项指标的提高,管理局就增加收入200万元。
亮点:网络控制与"阳光工程"
如何进一步提高灌区的管理水平并真正发挥灌区用水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夹马口引黄管理局在具体操作中突出了两项工程建设:一是现代网络技术的应用;二是启动"阳光工程",实行水务公开。
夹马口灌区研制开发了"节水灌溉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并在泵站、灌区和支渠管理站共安装电话136部,在工程内部建立了局域网络,泵站、灌区及农户数据实现共享,使40万亩灌区达到“车间化”管理。其中的农户管理模块为灌区3万多农户建立起用水费用帐,设立了农户水费电话查询系统和触摸屏查询系统。农户只要打个查询电话,或到所在管理站进行触摸屏查询,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任何一个农户用水及交费情况。
为提高服务质量,杜绝供配水环节的"暗箱操作"和加价加码现象,管理局层层建立了买卖关系,实行合同制供水。用水户预购水票,一张水票就是一份供用水合同,一并分项收取水费、斗管费、支建费、斗建费。这些费用收回来之后,再由管理局按各项费用构成在灌区内部进行分配。用水农户不再负担供水票以外的收费及劳务,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其收费标准。同时在管理局建立管理信息系统,为灌区3万多农户建立起用水费用帐,提高了水费计收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了水费收取中存在的加价加码现象。
为了提高用水透明度,管理局不但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用水知识及管理局有关优惠政策,还印制了3.6万份《用水农户手册》,发放到每个用水农户手中,让农民了解有关水法规,掌握水费计算办法。另一方面,管理局在各个供水点设立了流量查对栏、水价公布栏、承诺服务栏、举报电话等,使各项工作直接置于农户监督之下。
通过现化网络控制和实行"阳光工程",灌区管理水平、各项指标和工程效益明显提高,灌区农户浇地成本明显下降,人情水、关系水、权利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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